在社会呼吁取消物业管理的声音日益高涨的背景下实盘配资网站,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日趋白热化。一方面,小区业主们强烈指责物业公司不作为、乱收费,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;另一方面,物业公司则抱怨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,导致其经营困难,无力提供应有的服务,甚至有个别业主恶意破坏公共设施。
那么,业主们要求取消物业管理的根源何在?
首先,部分物业公司存在“只收费,不服务”的现象,令业主们深感不满。试想一下,小区道路、楼道长期无人清扫,灰尘堆积;本应维持秩序的保安却无所事事,疏于对进出人员的盘查和必要的巡逻,小区的安全感荡然无存。
其次,物业公司收费不透明,随意性强,也激化了矛盾。家住某小区的沈阿姨就曾遭遇水管损坏,不得不请物业维修,结果被收取了高昂的费用,且索要发票无果。业主们强烈呼吁,物业公司在提供有偿服务时,必须提前公示价格,做到明码标价,杜绝乱收费现象。
展开剩余56%再者,小区公共收益被物业公司侵吞,更是点燃了业主们的怒火。这些公共收益,包括但不限于:对外来车辆收取的停车费、小区内外广告位的收益、公共用房的租赁收入等等,本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,却被部分物业公司据为己有,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。
尽管业主们取消物业管理的呼声很高,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不支持完全取消物业管理。法律允许业主委员会通过投票更换物业公司,但考虑到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方面的专业性,以及物业管理行业吸纳的大量就业人口,彻底取消物业管理并不现实。
然而,这并不意味着业主们只能默默忍受。实际上,《民法典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业主三大新的权利,值得我们重点关注:
第一,业主拥有更换物业公司的权利。只要小区内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,就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更换物业公司,从而引入竞争机制,促使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。
第二,业主可以共享小区公共收益。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,如空地摊位租赁费、电梯广告费、停车场停车费等,归全体业主共有,物业公司无权私自侵占。这些收益可以通过分红或充实维修基金等方式返还给业主。
第三,业主有权查阅物业账目,且物业公司必须定期公布收支明细。例如实盘配资网站,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、暖气费、垃圾清运费,以及小区运营维护、设备维修等各项费用支出,业主都有权查阅,充分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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